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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示
根据《吉安市普法办关于印发<<>吉安市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>的通知》 (吉市普法办字〔2018〕7号)精神,现将《市发改委2018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》予以公示,请承办科室、单位妥善安排,予以落实,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委法规科,并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指导。
2018年5月31日
?市发改委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
电话:8232241
单位 | 宣传法律法规 | 具体举措 | 责任人 (科室) | 完成时限 |
市发改委环资科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 | 1.印发年度节能宣传工作方案,制作宣传小册,张贴节能贴画等; 2.在6月份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,积极宣传《节约能源法》。 | 李菱 黄斌 | 6月底前 |
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江西省实施<<>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>办法》 | 举办一次全市培训班 | 陈玉祖 | 4月底前 |
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、价格监督检查局 | 《价格法》、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 | 1.到吉安水务集团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; 2.到华润燃气公司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 | 聂志坚 侯庆国 李慧超 | 12月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