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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关于调整优艺环保科技(吉安)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费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8-07-09 16:10:41 来源: 收费管理科

?  吉市发改费字〔201733


市城市管理局:

  你局《关于要求调整优艺环保科技(吉安)有限公司省定医疗废物处置费的函》收悉。鉴于近年来医疗废物处置成本有所上升,优艺环保科技(吉安)有限公司又对环保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,环保要求和医疗废物处置水平得到了提升,根据江西省发改委、卫生厅《关于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印发江西省医疗价格手册的通知》(赣发改收费字[2005]175号)精神,经研究,同意对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调整如下:

  1、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调整为2.5/床、日(按病床实际使用数征收)。

  2、医疗废物处置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,应使用税务票据。

  3、收费标准调整后,优艺环保科技(吉安)有限公司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。

  4、上述收费标准自201811日起执行。原吉安市物价局《关于制定吉安市医疗废物处置费征收标准的批复》(吉市价费字[2007]15号)同时废止。


  2017年12月14日